2014年2月18日 星期二

增外僱補人資強化競爭力

本澳的勞動市場持續緊張。2013年的全年失業率是1.8%,稱得上是無可再低的水平。正如金融管理局所發表的最新研究季報指出:“基於新增職位速度超越勞動力供應增長,失業率已連續15個季度徘徊在3%以下”。人資短缺問題,多年來困擾著中小企業的經營,制約著澳門的健康發展。儘管企業界與不少學者均認為增加輸入外僱是較有效的短期良策,但政府的外勞政策仍然受到勞工界的不斷施壓,不少中小微企的人手不足的苦況,始終未能改善。
部分人士對外僱存有誤解,認為外僱正在削弱澳門本地人的就職機會,影響本地人的議價能力,與本地人爭奪向上流動的機會。但綜觀十年來本澳的經濟狀況和勞動市場環境,足以證明以上的憂慮不過是以偏概全。
先說就職機會,今日澳門的就職機會根本就是供過於求。外僱數目之所以能夠超越13萬人這麼多,原因是澳門經濟騰飛十年期間,創造了大量的新職位。而這些職位,特別是基層的職位,企業難以找到足夠而具有基本穩定性的本地工人填補。否則,相信很多企業也不情願經歷繁複的聘請程序,山長水遠請個外僱來填補職位。不單祇工資成本相約,還要承擔隔山買牛的風險。
再說向上流動,正因為目前大部分的基層職位都是由外僱擔任,本地工人才有更多向上流動,升職加薪的機會。澳門的失業人口為6,800人,即使他們每一位都適合而又願意投入勞動市場,相對於十三萬個外僱職位,都不過是杯水車薪,遠遠不足以支撐本澳的經濟量,更加談不上成就這$15,000的入息中位數,與及逐年增長的GDP。至於議價能力,由於勞動力不斷呈現短缺,支持本地僱員的工資收入不斷上升,何來影響?
總結以上各方面的情況,可見外僱對本地經濟的貢獻,應當得到正面的評價。本地工薪階層的就職機會與議價能力,無疑是最重要的關注點。要達到這些目標,應透過自身付出努力,強化工作能力和態度來提升競爭力,如此方為積極良策,而非歸責於外僱因素。
上文提到的研究報告還指出,“澳門明顯面臨一些供應方面﹝包括勞工和土地﹞的制約,可能在中期內阻礙特區的經濟增長”。報告並且認為,行將建立的人材長效機制長遠有助擴大澳門的生產能力。而短期政策則只有透過輸入外勞、基建投資和區域合作,才能擴大澳門的總合供應。的而且確,以服務業為主的澳門必須具有足夠的人資數量,才能保證服務質素,有助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除此以外,更需要不同工種的人員齊備,才有條件促進產業的適度多元化。比如說職業司機如果不夠,物流業的發展必然會受到被制約,更加無從為本地工人增加職位。
輸入外僱的總體意義重大,包括司機、莊荷這些工種的勞動政策何去何從,都應該重新審度和規劃。這個問題已經不單止停留在保護不保護的爭拗層次,而是關係到澳門的競爭力和可持續發展,必須正視 。

2014年1月23日 星期四

正面看待造福居民的政策

相對於本澳包括離島在內的其他地區,氹仔北區一帶仍處於發展滯後的狀態。其實早在1995年澳葡政府時代,“氹仔北區都市化計劃”已經獲得批核。惟區內土地業權結構較複雜,亦存在著治安、衛生等多種環境問題。當中一些私有土地,因為這些原因,至今仍然處於閒置狀態,形成整治建設進程中的一大障礙,這個規劃因而停滯不前。

政府最近公布將會推出“氹仔北區都市化整治計劃修訂”,其中一大用意是消除障礙,使整治工程得以順利進行,怎知卻惹來“偷步”的揣測。正如上文所說,這個並非突然空降的新計劃。一個已經獲批核了十九年的計劃,就算不修訂也可以動工,“偷步”這個指控又怎說得通?如今此計劃得到修訂、優化,居民樂見其成,實不應該妄加罪名打擊政府,擾亂公眾視聽。

澳門近年人口增加,社會急劇發展;同時,居民對於生活品質,例如社區便利性等的要求也越來越殷切。在此情況之下,政府開發更多的土地供應量,建設更完善的社區,是順應民情之舉。行將推出的“氹仔北區都市化整治計劃修訂”,究其內容,相信是政府研究了原來計劃多年來成效不彰的問題所在,掌握了改善的方法,以及令規劃更適合現今社會所需而制訂的。從資料所見,土地的規劃集合了非工業、教育設施、社會設施、公共設施、公園、綠化休憩、以及需求最熾熱的公共房屋等用途,能迎合居民生活上多方面所需,而且也設有道路交通作為配套。對於私人業權的問題,亦提出了解決的方法,使私人財產和居民利益兩方面都得到保障。此法可鼓勵業權人更願意配合政府的方案,令計劃一體化順利落實。此外,規劃的目標還包括改善區內的治安、衛生、水浸等問題,居民對此寄予了厚望。

今次政府將整個規劃的資料公開,是增加施政透明度的體現。但是,一些人卻糾纏於時機問題,認為政府提早在《土地法》和《城規法》生效之前推出,有利益輸送之嫌。按照反對派的一貫作風,如果政府不將規劃檢討修訂,就叫做“行政不作為”;檢討修訂了,就叫做“利益輸送”。近年,每當政府推出政策,有些人都一概施以陰謀論,這個現象幾近成為澳門社會的常態。在理據和証據均缺乏的情況之下,將個人的揣測當作事實,是不合理和不公平的,還會導致社會矛盾,延誤政策的施行。事實上有不少居民對修訂計劃都表示贊成,這些意見主要認為規劃能夠優化氹仔北區的生活環境,是造福居民的舉措。又認為既然符合公眾利益,任何時機推出都值得支持。這些民意,一樣應該受到重視。


我們常常希望政府管治有效,惠澤居民。其實,公眾以健康正面的心態來面對政策,是鼓勵政府做得更好的一大推動力。相反,若凡事過份敏感,太多憂慮,將好事講成壞事,施政每每受到阻撓,作為居民,只會淪為最大的輸家。

2013年12月16日 星期一

房策應聚焦於解決住屋而非置業問題

協助有需要的居民解決住屋問題,是政府房屋政策的主要目的,務求令居民“居有其所,安居樂業”。因此,一切有關公共房屋法例的訂定,理所當然就應該以“解決住屋問題”這個房策目的作為基礎。 
經立法會全體會議通過的《經屋法》於2011年開始生效。由於本澳缺乏土地資源,當時在立法過程中必須思考的其中一個最重要的問題,就是要令有限的經屋資源得到最合理的分配,尤其應該最先照顧有實際住屋需要的居民。建基於這點精神,《經屋法》第十六條的內容就規定了經屋申請設有收入的上下限制。符合補充法規訂定的限額者,方有申請的資格。此舉是為了令有限的資源得以有效落實到有實際需求的居民之上,同時體現“解決住屋問題”的房策目的。 
政府有關部門近年鞠躬盡瘁,建成了公屋單位超過一萬九千個。然而數量再多,總是有個限制。試想像假如經屋申請不設收入上限,所有澳門居民,無論貧者富者都可以購買。那麼一些明明有能力購買私人樓宇的居民,可能受到經屋價格的吸引,加入經屋的輪候行列。於是部份單位勢將流向一些只有購買意欲,而無住屋需要的人之上。真正有需要的居民,機會反而被分薄,或者被延誤了上樓的時機。如果貧者富者的購買機會均等,有真正需要的人就得不到保障,試問政府如何向他們負責?經濟房屋亦失去了它的意義。 
經屋申請者收入設有上下限的條文,是在當年《經屋法》細則性表決時,獲得絕大部份的議員贊成而通過的。說明設立收入限制的理據,是得到了普遍的認同。日前在施政方針辯論會議上,房屋局官員提供了一些近期經屋的上樓數據。除了永寧大廈和湖畔大廈有較高的入住率之外,其他經屋的入住率都不足五成,最低的甚至只得一成。入住率偏低的情況,反映一些有購買意欲而無入住迫切性的購買者已經存在於輪候隊伍,佔據了其他有實際需求人士的位置。既然如此,在現階段更加看不到有取消經屋收入上限的必要。
有人質疑澳門的低收入人士越來越多,指十多年的經濟發展不見成效。事實是否如此,統計數字可以證明。現時居於自置物業的居民有八成之多,這個比率,在一定程度上就反映了經濟發展的成效。另一方面,截至2013年十月,本澳居民存款總額有四千三百六十多億元。對比2002年的九百七十億,十一年之間增加了三倍半。如此狀況之下,“澳門低收入人士越來越多”之說又怎能夠成立?只不過可能連這些客觀數字,都會被主觀人士所質疑。但是最奇怪的是,日前運輸工務範疇的施政辯論會上,經屋供應成為了最熱門的議題。但對於真正協助貧困戶解決住屋困難的社屋供應問題,反而甚少有人提及。部份基層居民缺乏積蓄,不敢奢求置業,只望有片瓦遮頭,他們才是真正有住屋迫切需要的人群。但是議員最關心的,竟然只是有餘力買樓的人士,實在令人相當費解。希望政府和社會各界,都不要忘記公屋政策的根本目的是解決住屋問題,不是置業問題。公共資源必須首先向弱勢社群投放。因此,對社屋的建設,無論數量的增加或條件上的優化,也必須放在考慮的最前列。

2013年11月8日 星期五

擺脫依賴‧自我強化

博彩旅遊業興旺澳門十年,造就了現時的經濟優勢。有了這個基礎,只要澳門人願意力爭上游,特別是年青人肯努力上進,澳門的長遠發展應該是樂觀的。相反,假如年青人全面依賴著就業方面的保護政策而變得消極散漫,那麼所謂澳門未來的棟樑,還有甚麼承擔力可言?前人的辛苦建設,說不定終有一天會消失於無形。
澳門的失業率長期維持在2%左右,即使學歷不高,要找到一份工資還高過收入中位數的職業都不會太難,例如莊荷。因此在就業問題上,澳門人某程度上是幸運的。換了在其他經濟較弱的地方,只要學歷和知識稍低,很容易就成為待業的一群。於是,本地有些年青人認為這份幸運值得長久依靠。曾經有大量的中學生中途停學,為的就是投向莊荷這門高薪職業。支持莊荷職位應該百份百留給本地居民的人,似乎認為這種現象並無問題,實在令人費解。
近年社會很流行一個詞,叫作“向上流動”,人人對此趨之若鶩。但有部份年青人爭取向上流動,則用錯了方法。第一,為了揾快錢而輟學,是典型自我斷送向上流動機會的行為。第二,苦苦捍衛著基層的職位,不讓外僱去做。本來,莊荷收入較好,頗適合中壯年人士擔任,藉此尋求穩定的生活。可惜最近所見所聞,大批年青人要求政府作出政策的承諾,甚至要求政府立法規管。年紀輕輕本來正好爭取時間參與培訓,透過提升各方面的知識和技術,加強自我的就業條件,但偏偏捨本逐末,眷戀著保護政策,而且越來越依賴。莊荷職位全部留給本地人,難免吸引到更多年青人入行。做得好當然有機會升職加薪,即是向上流動。但是職位的結構總是呈金字塔形態。換句話說,基層人數越多,向上流動的機會只會越少,結果就是弄巧反拙。

沒有一個行業能夠保証歷久不衰,博彩業長遠也一樣有風險。最近大批莊荷從業員不惜透過各種方式,高姿態要求政府立法禁入外僱莊荷,由此而得知,政策的保護對他們是多麼的重要!只顧眼前一時之利,是福是禍,不言而喻。有見及此,我建議年青人倒不如將態度轉為積極,從自己做起,爭取每個自我增值的機會,強化就業與生存的條件。就算將來要面對經濟逆境,承受能力都比別人大,機會也比別人多。澳門的長遠發展,畢竟不能夠集中依靠某一個行業的人力資源,所需要的是多元化的人才。年青人今天努力尋求不同的出路,將來澳門的整體人資素質必然能夠提高,而繁榮的經濟,亦得以惠及下一代。

2013年10月30日 星期三

求穩定‧謀發展

澳門在2012年落實了政制發展的工作,本屆立法會的議席數目和結構,就是由此而制定。因此在今天的會議席上,喜見一張張的新面孔,朝氣蓬勃。議員人數有所增加,意味著立法會有更廣泛的代表性。新舊議員濟濟一堂,定能為本屆議會帶來了一番新氣象。
在過去十數年間,澳門曾經經歷過GDP負增長的低迷困境,然後又走到今天市道興旺的時代。這段日子以來,無論景氣是好是壞,每屆立法會的商界議員人數比例,其實從來未曾少過。當中原因亦很容易理解,因為澳門的經濟起點本來就不高,但是政治及社會環境,卻是相對穩定。經濟和民生從來都是不能夠分割的,要令市民的生活得到改善,促進經濟的任務就應當放在最前列的位置。議會中的商界人士佔有一定高的比例,此狀況能夠維持這麼長的日子,說明了它的價值和認受性。而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之下,今日澳門的經濟真正取得了極大的進步。整體就業情況與居民收入中位數大為改善,失業率降至2%以下,收入中位數由回歸前的不足五千元,上升至去年的一萬一千多元。同時,政府也有充份條件改善民生,以及加強各種根源性、長期性的投資,例如基建、教育等。經濟好就會帶動民生,著力於經濟的籌劃,將可以成就實際的效益。本屆立法會的選舉結果,充分顯示居民追求穩定和持續發展的決心,也是居民心中所想。
儘管如此,仍有人擔心今屆立法會中,具商界背景的議員過多,會削弱了立法會監督政府的功能。這種憂慮其實並無必要。商界議員是一種身份,監督政府是一種工作,兩者並無衝突。直選議員中有不少是份屬連任的商界人士,他們正是憑著過去在議會中的良好表現,才得到選民寄予信心而嬴得選票。更值得注意的是,今屆的商界議員來自不同的行業板塊。除了製造業、出入口、金融、建築、工程等傳統行業之外,又有博彩、旅遊、飲食、會展、零售服務、物流等產業。加上所涉及的各種周邊行業,正好配合澳門推動產業多元的長期目標。議員的代表性廣泛,各自出謀獻策,保障澳門的繁榮,再進一步改善民生,鞏固基礎,以迎接未來的發展。
        歸根究底,無論來自任何界別背景、透過任何一種方式產生,立法議員其實只有一種,就是為整個地區及居民創造福祉,以整體及長遠發展的目標來議政立法的人。抱著這種態度,努力服務澳門的每一位議員,都是值得肯定的。

2013年8月12日 星期一

莫讓缺德歪風染污澳門

630的遊行之後,有份參與遊行的立法議員,批評警方當日封鎖通往主教山道路的措施,令到巴士無法通行,影響巴士內的居民,是妨礙公眾利益的舉動。但另一方面,此人每次的遊行,到了接近政府總部時,都不肯依照警方的指示在行人路上行走。而事實上,該處的行人路就如馬路一樣的寬敞。此人無視政府總部對面同樣設有巴士站,如果在馬路上遊行,居民便無法上落車。難道影響了這條巴士線的搭客和住在附近的居民,就不算是妨礙公眾利益嗎?此人對別人嚴厲,對自己寛容,其處事之雙重標準,令人“歎為觀止”。
在當日的遊行,以及之後的主教山集會中,參與人士還有更加離譜的舉動。有人將一位官員的肖像放置在自製的祭壇上,部份人甚至面向祭壇鞠躬。中國人有根深蒂固的禮教傳統,對生死問題特別忌諱。在我們的社會裡,詛咒別人已經是缺德至極的行為,何況向著一個活生生的人來拜祭,屬於最惡毒的一種詛咒和侮辱。不管這一位官員有做錯或無做錯,大錯還是小錯,無論如何也罪不致死吧?有無必要做得這麼過份?
很遺憾,帶頭詛咒的人,全部都是當今澳門的知識份子,當中包括有受過高等教育的人士、有時事評論員、有學校教師、還有大學教授。如果他們不是病態的心理扭曲,就是心腸歹毒。受過高等教育卻如此缺德,簡直就是讀枉書,浪費教育資源。至於多位不知所謂的教師,我為了一眾在他們教導之下的學子,感到非常痛心;為了聘用這群缺德者的學校,感到非常羞恥。須知道,教師乃學生的榜樣。老師行為不端,學生很容易有樣學樣。這群人的所為不配為人師表,令澳門整個教育界蒙羞。如此行為,實在非常可恥。

表達意見是合理的,遊行亦是合法的,但必須要注意採用的手法。澳門人一向善良厚道,我衷心希望這些為求出位不擇手段、無聊而損人利己的風氣停止蔓延,不要讓它污染了澳門的社會。

2013年5月27日 星期一

儲備潛力產業人才,邁向適度多元經濟。

多年以來,澳門的政商界針對現時對博彩業單一依賴的經濟狀況經常表示擔憂,認為此狀況若不作改善,將不利於維持澳門整個經濟體系的穩定性。與此同時,中央領導也一而再、再而三地表態支持澳門經濟適度多元化,以及提醒澳門要把制約發展的問題研究好。在本澳的經濟範疇當中,推動多元產業發展可謂一件頭號迫切的工作。然而,這項工作長期以來都沒有顯注的進展,原因究竟是甚麼?

慎防民粹主義入侵澳門

立法議員在議會內的發言受到《議事規則》的保障,可以不受法律追究。但基於個人的操守以及對社會應有的承擔,議員的發言還是必須有事實根據,謹慎負責,避免以偏概全而誤導公眾。立法會全體會議最近討論了多個法案,在討論的過程中聽過一些不實之言、一些偏頗之論,從中反映出的現象和問題,頗值得公眾思考。例如,在討論關於公務員調整薪酬的法案時,有人指出“回歸至今,公務員損失了百分之7.77的購買力”。另外,在討論一個關於路環一幅地的使用規定提案時,有人表示國家主席習近平年前訪問澳門時曾經說過“將路環作為生態保護區”,更加借此而發出“最高指示誰敢反對?誰敢反中央?”諸如此類的質問。
上述言詞,各有值得商榷之處。比如說公務員的薪酬,根據統計局的資料,用作計算通脹率的綜合消費物價指數在1999年是85.322012年是117.04,顯示此期間的累積通脹為37.18%。公務員薪酬同樣有數得計,從1999年至2013年剛剛通過了的加薪幅度,累積計算增加了40%,已經超過了同期的累積通脹。議員說“公務員從回歸至今損失了7.77%的購買力”,未知是否因為忽略了期間有幾年澳門是經歷過通縮的事實。但是這樣隨口一說,公眾很可能就信以為真,而公務員的士氣,亦無端被打擊了。另外關於路環保育的問題,同事所提到的相信是習近平主席在20091月那一次的訪澳行程中說過的話。同事這麼重視領導人的訓示,多年來都放在心上,本人實在很欣賞。而事實上,在同一次的行程中,習近平主席對澳門傳遞了多方面的訊息,保育路環只是其中一方面。主席特別強調的是澳門特區政府和社會各界要同心同德,堅決反對外部勢力干預澳門事務,共同維護澳門社會的和諧穩定。這一點主張,前國家主席胡錦濤在更早之前的十七大報告中,同樣提出過。對於這麼重要的“最高指示”,不知道有關同事又有沒有重視過?有沒有做過背道而馳的事?以一副“告狀”的姿態向外界抹黑澳門,引導外界對澳門的事務指手劃腳,顯然是有人對領導人的訊息採取選擇性接收的態度,這並不是作為社會榜樣的議員所應該做的事。
捍衛澳門的大局利益和長遠福祉,是立法議員的本份。可惜常見的是有人一心向特定的界別交待,為了討好個體而忽略大局,為博一時掌聲而不顧長遠。有人專門炒作不合理的情緒化訴求議題,對政府工作吹毛求疵,把居民與政府推向對立面之上,這些都是非理性的表現,亦顯示民粹主義的思想可能已經滲入澳門。今年五月一號本澳有團體組織遊行,大部份遊行隊伍都是一如過往的和平克制,順利完成表達訴求的行動。唯獨是其中一個團體,對於自己一大群人堅持走出南灣湖景大馬路的車道,影響其他道路使用者的意圖完全不覺得有錯,反而指責維持秩序的警方,不應該阻止他們霸佔馬路的自私行為。真是民粹當道,歪理泛濫。其實如果目的單純,遊行遞信為甚麼一定要走出馬路?在同樣寛敞的行人路,也不會影響遊行人士的集會權。當然,事情並沒有這麼簡單。那天在場的目擊者都見到這班人其實帶備了食物,席地而坐,一派悠然自得的野餐模樣和警方對峙,根本就是有備而來。至於和有關團體關係密切的議員,當然亦有到場“鼓與呼”。
直選議員心繫選票,本來無可厚非,但應該取之有道。為了爭取選票而做出非理性的行為,實在有違直選制度的初衷,難以向選民交待。特別今年是立法會選舉年,有關民生福利的問題很容易被人把持作為政治工具,導致民粹抬頭,危害甚大,政府和社會都必須特別提防。

2013年2月6日 星期三

設立審議辯論機制勢不可行


在上次的全體會議中,有議員提出行政長官應該在法制層面設立機制,使政府得以依法依章,把重大公共工程立項預算及相關調整或超支,提交立法會進行公開辯論。問題是,既然“有法有章”,就必須要求內容明確,設定政府要提交立法會進行辯論的議題。而這些議題,理所當然是以《基本法》與《議事規則》的規定作為根據,即是公共利益問題。然而,能夠稱之為“重大公共利益決策”的,又何止是工程立項預算?所謂民生無小事,政府每一個政策,都是牽涉到千家萬戶的公共事務。不論財政上的各項開支,巴士路線的規劃,以至垃圾桶的擺放,總之衣食住行方方面面,哪一件不是民生大事?哪一件不涉及公共利益?如果無法為公共利益立下定義,政府直接將每個問題都提交到立法會進行辯論,立法會變相參與了行政決策。試想像,到時不單祇全體議員將要不眠不休地開辯論會,而且議題所涉的行政程序將要通通被拖延,導致政府無法急民之所急。更甚者,立法會變相參與行政決策,行政立法兩個機關的角色將會產生混淆,令兩邊的職能同時被擾亂。

根據《議事規則》第一百三十六條,辯論會議可由政府提出,亦可由議員提出。由於公共利益的範圍牽涉太廣,由政府建立機制,逐項問題提交到立法會辯論,此做法勢必不可行。為了促使立法會行使召開辯論會的職權,立法會實應作為主動的一方,議員就其認為有辯論需要的議題,按規定程序召開辯論會議。事實上,現時立法會的三個跟進委員會,已經成為了政府與立法會就重大議題作出溝通的主要機制之一。去年的巴士加價、前年的輕軌造價估算調整,政府代表都與土地及公共批給事務跟進委員會開過會作介紹。行政當局在年中亦有向公共財政跟進委員會介紹預算的中期執行情況。近期,政府與土地委員會正就橫琴澳大新校區的超支情況開會討論。其實只要更好地利用三個跟進委員會,進一步加強與政府的溝通,此舉無論如何都比政府另外設立機制,將所有公共利益問題送交立法會辯論的做法更合理,更可行,而且更具實際效益。

2013年1月6日 星期日

從澳門特區十三年來的成長談政通與人和


新的一年到來,我祝大家有一個好的開始,並祝澳門繼續繁榮興盛,每位市民安居樂業。
澳人治澳的實施,轉眼間已有13年之久。稍作回顧,99年前後的澳門百廢待興。賭權開放政策是回歸初期最大的一件事,對經濟及社會均影響深遠。站在政府的角度,這更加是一項需要極大的氣魄和決心方可完成的龐大工程。當年的新政府勇於嘗試,目的只是為了造福澳門市民,振興經濟。後來,各方面的發展果然漸入佳景,澳門繼續力爭上游,先後參與及完成了不少大型項目。除本地項目之外,有部份更加是澳門歷史上首度參與的國際性事務活動,例如主辦東亞運動會、申請歷史城區列入世界文化遺產名錄、在上海世博會設立展館等。這些工作,連前任澳葡政府都是零經驗。一切從無到有,每次都是新的挑戰、新的經驗;而且整體來說,結果都是成功的。縱使過程中有未盡完善之處,也應可作為寶貴的養份,促使下一次做得更好。這些經歷與磨練,不單祇屬於政府這個執行實體,而是屬於整個澳門,給五十多萬澳門市民留下的重要發展印記。
13年後的今日再看澳門,整體環境變化很大。GDP已經超越香港,失業率降至1.9%的超低水平,普遍居民的收入和消費力亦大增。政府有豐厚的財政收入,有能力改善社會和民生建設,因而我們的城市面貎越來越趨向現代化,居民生活素質得到提升。這幾年通脹肆虐,政府頻頻出招,每每加大紓困力度,向澳門居民,特別是弱勢群體實行現金分享及資金補助,在住屋、社保、教育、交通、醫療等各個民生範疇都提供了照顧周全、人人受惠的福利津貼。每位澳門居民都擁有一個“中央儲蓄戶口”,戶口建立至今,還是得到政府的年年注資;年輕人享有十五年的免費教育,長者享有三千元一個月的養老金。特別是今年每位長者所收取到的各項福利金,為數達到六萬元之多。凡此種種,作為一個奉行低稅制的地區,不知道還有哪個地方可以做得到。
最近從某個團體所作的民意調查報告中發現,市民對第三屆特區政府和行政長官的評分,都正在逐步遞升,分別由2010年的57.5分和53.4分,增加至現時的63.5分和64分,這就是民意對政府工作的回應。剛過去的回歸紀念日,有團體照例舉辦和呼籲遊行,但最近幾年的遊行人數已漸趨冷清。一些遊行中常見,且與事實不符的標語,已經淪為少數人的政治口號,市場日見萎縮。種種現象,足見居民對政府管治下的澳門生活情況,是越來越有認同感。
此所以經常強調和諧社會的重要性。要達到政通人和,政府和市民雙方都有責任。優越的社會福利,無疑來自經濟繁榮所產生的財政收入;而經濟繁榮,又必須建基於穩定的政治環境。假如社會爭拗不斷,吵鬧不休,政府難有餘力發展經濟,更加無暇計劃這麼照顧周全的福利制度。眼見其他地區矛盾不斷,吵罵不絕,當地政府動輒得咎,舉步維艱,社會充滿怨氣,相信澳門人不會願意走同樣的路。然而必須指出的是,縱觀目前本澳社會,無論包容的意識與及知足的民風,都有逐漸流失的趨勢。假如任由這種氣氛擴散,澳門這個美麗的家園,不久就會不復從前。官民雙方有齊心一致的意向,遠離憎恨,從心體諒,才可成就大事,保障長遠的順利發展。期望澳門人真正明白到今日之成果,確實得來不易,要時刻保持感恩惜福的心態,並致力維護政治和社會的穩定,方能繼續分享繁榮的成果。

2012年12月6日 星期四

2013年度施政報告中五大領域的長遠規劃

        行政長官崔世安發表的《二零一三年財政年度施政報告》以“增進民生福祉,立足長遠發展”兩句主題概括了明年的施政重點。特區政府冀透過短期措施與長效規劃,實行雙管齊下,與市民分享特區發展中的財政收入成果,誠意可嘉。

        今日的努力建設,是對未來長治久安的承擔。這些短、中、長期的措施包括了住屋、社會保障、教育福利、醫療保障、以及中等收入階層五大領域,覆蓋範圍較全面。









        


2012年8月13日 星期一

應對通脹有辦法

最近外圍地區的通脹情況稍有緩和之勢,本澳物價卻仍然受著種種因素影響因而高踞不下,成為社會中最突出的問題,影響非淺。有見及此,特區政府在原有的抗通脹措施之外進一步加碼,誠為市民的一個好消息,期望能藉此紓緩群眾的生活壓力。




2012年6月6日 星期三

顛三倒四的民主演繹

本澳今年進行了政制發展的立法工作,原意是為了進一步拓展澳門特區民主政制的實踐。反思整個立法過程,實在感受良多。從政制發展回溯“民主”的定義,仍然發現不同的政治主張有著不同的詮釋。即如澳門的一群自稱民主派人士與及其支持附和者,近月來身體力行,為市民親自示範了他們詮釋的一套“民主”精神。眾所周知,就算是普選,投票的原理和目的都是少數服從多數。儘管“+2+2+100方案的支持比例已達到八成六,但在澳門的民主人士眼中,“尊重其他人的意見”和“少數服從多數”這兩個民主理念原來並不存在。於是,我們看到在先前的公眾諮詢會中,支持主流方案的市民發言時被惡意叫囂擾亂;然後,我們陸續見到政府的統計結果被人無理安插“灌水”之惡名、愛澳社團被人扭曲抹黑、立法會會議進行時有人裡應外合,喧嘩搗亂,亂掟紙飛機;我們又見到多位支持法案的議員肖像被人粗暴惡搞,公然隨意侮辱、公共行政大樓被人噴漆破壞。一幕又一幕的鬧劇接連上演,為的只是少數人反對多數人達到的共識,並且試圖迫令多數人服從他們的少數。民主精神已經被演繹得顛三倒四,口中講民主而行動霸道,分明輸打嬴要,連文明都講不上,根本不配講民主。
在這次立法過程中見盡澳門民主之士的作為,再反思“少數服從多數”的理念,充滿諷刺的意味。毫無疑問,外地值得我們學習的地方很多,但選擇性學習是必要的。澳門人應該效法一些外地社會的文明作風,至於一些激進的行為,特別是議會內外醜態百出的無聊舉動,絕對不適合澳門。最近某社團骨幹人物在報章解說,聲稱委托香港大學為澳門做民意調查,是因為價錢低兼有公信力,似乎暗指本澳大專院校沒有公信力。撰文者還說香港大學收費港幤七萬八千元,而澳門的大學或調查機構的收費則要數十萬。仔細推敲一下,一個顯赫有名的機構跨海來做民調項目,但收費竟然比澳門機構用本地電話做調查還要便宜幾倍。這是因為打了特別折扣,抑或背後有其他資助?折扣或者資助的原因為何?慷慨者又是誰?一連串的疑點值得深思,更令人聯想到數月前,香港某大學學生會在特首選舉期間斥鉅款刊登與政治有關的全版報章聲明,立即被社會質疑其資金來源,與及是否涉及黑幕的事件。兩宗事件有著異曲同工之妙。澳門人慣於務實,不搞政治花樣,而且正在用自己的方式逐步發展社會,當中也包括民主的進程。因此,正正當當委托外地的專業顧問、專家學者做調查或項目研究,澳門人不會反對;但任何外來勢力干預澳門事務,澳門人則絕不容許。深信澳門市民普遍是理性包容的,不同意見的表達,即使是言語交鋒,如果是為了地區的未來福祉著想,總會找到共通點;但是專橫霸道的民主演繹,講一套做一套,兼且動作多多而居心叵測,那就是真正的禍澳殃民了。

2012年3月21日 星期三

關於修改2013立法會、2014行政長官產生辦法之我見


澳門回歸十二年以來,社會長期保持穩定和諧,經濟繁榮發展,居民的生活質素有所提升,足以証明現行政治模式和體制行之有效,而且符合澳門的特色。既然如此,為甚麼還要改?澳門人所追求的,本來無非安居樂業而已。平情而論,在加強民主政治建設的前提之下,《基本法》的附件一和附件二仍有發展的空間。況且十二年來澳門的人口變多、社會結構和經濟規模同時變大,其他方面也必須配合發展。現行模式在過去十二年的成功經驗,可以作為2013/2014年兩個選舉法修改的基礎,有序推動民主向前發展,可以進一步令到社會各階層民意在立法會得到更好的反映。

2012年3月15日 星期四

政府就本澳政制發展聽取民意


就《澳門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產生辦法的修改問題,政府在集中而廣泛地聽取市民意見的基礎上,撰寫了相關的報告,報告亦已經提交到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指收回的意見書總數有2,692份,此數字實在不算低。同時,透過傳媒報導所見,市民發表意見的態度亦非常積極。種種現象反映了澳門人的公民意識正在日漸加強,對本地區的關懷,以至對政治的參與程度,都已經有所提升。因此,不管兩個產生辦法的修改結果最終將會如何,發表意見的過程,已經是本澳民主進展的一大見證。居民透過不同的方式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內容各有份量,而且相當多元化。澳門的政制發展將會穩步向前,由此可以得到啟示。

意見多元並舉,本來就是公民應有的權利,而且有助於歸納出一套對澳門來說最好的方法,做好自身的政制發展。但是事後有些人繞過了政制發展的主題,轉而針對整個意見收集的過程,發表了一些誤導性的意見。有人指政府收回來的意見含有水份;有人狠批政府的聽取意見過程似做騷,又有人認為政府刻意“營造主流意見向中央交待”。其後,有團體乾脆執筆行文,直指“政改報告存在顯著的偏見及遺漏”。

2012年2月8日 星期三

居安思危

本澳的經濟形勢持續強勁,特區政府亦樂於與民分享經濟成果,今年更加碼動用超過85億元的公帑作為社會福利用途。澳門的福利措施多,而且人人受惠。今日財源廣進,自然生活安樂,但明天的環境如何,畢竟是個未知數。月前溫家寶總理提醒澳門特區要“居安思危,未雨綢繆”的一席話意味深長,對此時此刻的澳門,具有高度的警醒作用。

地區財政緊絀固然難為政府,但錢多之時又應該如何分配,同樣是一個頭痛的問題。守財奴政府必定為人所詬病,若過份慷概豪爽亦非上策。近年的現金分享、補貼和費用減免等福利每年增加,雖然皆大歡喜,畢竟眾口難調。一方面有不少理性之士,看得出當中可能潛藏著問題;另一方面,嫌福利金額不足夠的同樣大有人在,加完又要求再加,永無止境。

2011年12月6日 星期二

澳門人的驕傲






澳門特區政府體會通脹壓迫民生,因而加大紓困力度,實行取之於民,用之於民。在行政長官剛發表的2012年施政報告中,再提出一系列紓困措施,明年將加碼動用逾85億公帑作為社會福利用途。這些社會福利措施涵蓋面廣泛,不但人人受惠,其份量也甚為“重磅”﹝詳見附圖﹞,難怪澳門的社會福利向來為鄰埠居民所艷羡不已。澳門人共同付出了相當大的努力,才得以於今日同享經濟成果,此實為澳門人的驕傲。
優越的社會福利,無疑來自經濟繁榮所產生的豐厚財政收入;而經濟繁榮,又必須建基於穩定的政治環境。假如政治環境失去和諧,社會爭拗不斷,吵鬧不休,政府難有餘力發展經濟。即使經濟能夠僥倖地保持興旺,政府也須要付足全力平息社會糾紛。如此這般照顧周全的福利制度,政府根本無瑕計劃。因此,澳門人在驕傲之同時,定當飲水思源,明白到今日之成果得來不易,要時刻保持感恩惜福的心態,並致力維護政治和社會的穩定,方能繼續分享繁榮的成果。

2011年12月4日 星期日

澳門政制發展進程中不可遺漏的要點


行政長官已明確於明年就修改兩個選舉產生辦法向社會收集意見。《基本法》作為澳門特區的憲制性文件,貫徹遵循《基本法》作為處理這些問題的基本依據,這一點是無可質疑的。所以,兩個選舉辦法的修改原則必須在《基本法》的框架內進行,這是第一個重點。第二是我們必須著眼於中央和澳門特區的關係,明確理解“澳門政制發展的主導權和決定權在中央”這一個重要原則。第三,修改必須從制度上保証社會各階層均衡參與,切實維護社會各方利益,確保社會繁榮穩定。
我們不妨先從遵守憲法的角度,探討一下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產生辦法可以修改的空間。首先,《基本法》第六十八條載有這句:“立法會多數議員由選舉產生”,這一句和香港《基本法》相對應的條文中有 “最終達至全部議員由普選產生的目標”語句,有著明顯的差異。再看行政長官產生辦法這方面,港澳《基本法》中亦存在“普選”兩個字的差別,香港有,澳門沒有,情形與立法會一樣。值得注意的是,香港的《基本法》先於澳門完成,澳門《基本法》在參照香港作為藍本之時,為甚麼刪除了“普選”這兩個字?相信不會是漏寫的錯誤,箇中自有其深刻的用意。所以有關政制發展,公眾應首先思考在遵守《基本法》的前提之下,具體上應如何操作。就最近有人重提普選言論,這件事到底是否可行?這些問題都很值得斟酌。
撇除法律的眼光,單從本質上而言,“一人一票”的民主選舉制度一向被一部份人奉為神明,但其實它是不是完美無瑕,是否就是公平公義的化身呢?我相信至少在一定程度上,這個看法是有謬誤的。第一,人民為心目中人選投下神聖一票之後,是否一定得到美滿的結果?在民主國家中,我們聽過有多少事例是國民不滿意元首無實現他競選時的政綱?由此可見,即使是政制發展已經成熟的發達國家,市民還是難以拿捏投票的準則。第二,普選是否一定能夠遏制貪污?事實上,在公民素質尚未成熟的地方,極容易衍生買票賣票的選舉舞弊問題;再說,單看台灣前總統的巨貪案,及鄰近地區的前民選總統也因涉嫌貪污而被禁止離國,這些事例都說明普選並不能夠阻止利益輸送。
我們再看經濟方面。此刻歐美債務纍纍,誰都知道主要是社會福利太高所惹的禍。高到超越理性和現實的社會福利額,與政客為保地位和選票而拉攏民心,絕對脫離不了關係。最諷刺的是,這些國家有一個共同的求助對象,就是經常被他們批評沒有民主選舉的中國。這件事讓人看到,經濟政策出現重大失誤的國家,竟然都是民選總統國家,相信這個不是“出於巧合”這麼簡單吧?那麼,又意味著些甚麼?
政制發展牽涉到國家的歷史性、地緣性和文化性,各地必須因應自己的實際情況而構成獨特的政治體制,依樣葫蘆根本不切實際。澳門長期社會穩定和諧,証明現行政治體制已經有了一個適應性,而且行之有效。所以,無論從法律角度和社會角度去看,澳門的政制發展方向與內容,還是需要極度小心去處理。公眾在給予意見前,亦不可忽略以上提及的思考重點。

2011年8月24日 星期三

《經濟房屋的建造及出售制度》法案獲通過

經過立法會小組委員會多月來的審議、並汲取了各階層人士從不同角度、立場所分別提出的意見之後,《經濟房屋的建造及出售制度》法案終於在812在立法會獲得細則性通過。對於經屋單位在禁售期之後,是否容許流入私人樓宇市場作交易,即所謂“公屋應姓公還是姓私”的問題,在審議的過程中引起了高度的關注,在社會上亦掀起了廣泛的討論。
根據特區政府交到立法會的第一個法案版本規定,市民在購入經屋十六年之後,可隨意在市場中出售,對象不限。打從此時開始,本人便提出了“公屋永遠姓公”這個概念,作為打擊炒賣、以及協助真正有需要人士置業的手段﹝詳見本人四月份的博客文章:《讓公家樓永遠姓公》及五月份的博客文章:《買入經屋十六年等發達?》﹞。後來法案經過立法會和政府當局認真研究之後作出了修訂,修改的部份主要包括了兩方面的限制:第一,政府擁有了二手經屋的優先購買權;第二,禁止將經屋轉售給非澳門居民。這兩個重點的修改,促使一個二手經屋市場得以形成,同時大大限制了公屋任意性地流入私人市場。由此看來,即使法律並未硬性排除經屋單位作私人買賣的機會,但是“公屋永遠姓公”的概念,也算是得到局部的實現,在一定程度上亦能打撃炒賣行為,避免樓價被推高。除此以外,從單位出售給政府的樓價計算法可見,政府也能夠從中為市民提供一個向上流動的機會。
本人認為《經屋法》的相關修訂,的確能夠較全面地照顧到各方面的利益,因此在細則性通過時,本人投下了贊成票。但是有一點必須要強調:在法律實施之後,我希望政府能夠針對整個公屋政策進行一次全面檢討,明確政策的目標和用途,並據此將現時由社屋和經屋組成的“公屋系統”重新理順,使它能夠發揮最大的價值,真正協助居民達至安居樂業。